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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办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办结情况通报(三十一)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20日  来源: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做好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和整改工作,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到的交办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转由涉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办理。711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向我市转办2件举报案件,已办结2现将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案件投诉人反映:会泽县者海镇海湖旅游度假区占用近300亩耕地、湿地搞旅游开发,造成大量耕地、湿地被破坏,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影响,污水直接排到大海河,给下游群众生产生活造成污染。该项目未经任何部门审批,属于违法项目,变相侵占集体资产。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反映关于举报“会泽县者海镇海湖旅游度假区占用近300亩耕地、湿地搞旅游开发,造成大量耕地、湿地被破坏,变相侵占集体资产”的问题。

经查,不属实。举报人反映的“会泽县者海镇海湖旅游度假区”名称不存在,者海镇仅有云南汇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申办建设的“会泽县汇笙农业观光休闲园”项目。信访件反映的地方原来是者海的一片季节性湖泊,雨季的时候涨水,湖泊周边的土地都会被水淹,2005年县国土资源局在者海镇大海坝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共整理出三个蓄水坝塘,整理后坝塘周围可以使用的土地均分到农户耕种,三个蓄水坝塘则交由者海镇人民政府管理,目前三个坝塘均外租他人使用(莲藕种植500亩左右、小龙虾养殖300亩左右、汇笙农业360亩左右)。20067月,者海镇人民政府将大海坝整理出来,位于瓦窑村委会二组的366.03亩的坝塘,委托给者海镇瓦窑村委会管理,因开发使用该坝塘投入成本过高,瓦窑村无力承担,所以未对该坝塘进行开发使用,一直处于荒芜状态。20156月,云南汇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者海镇瓦窑村委会协商,将该坝塘租给云南汇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并于630日签订了《荒芜水塘土地租赁协议》,将该坝塘以租赁的方式租给云南汇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每年租金13000元,三年租金39000元一次性付给瓦窑村委会,合同期满后双方再协商续租的问题。

2017713日,经者海国土分局现场查看核实,云南汇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种植园和河道用地未改变土地用途,住宿、餐饮建筑用地符合土地用地总体规划。根据者海镇国土资源分局提供的2012年的地图显示,该公司所租用的荒芜水塘属自然保留地和滩涂,因此,不存在耕地、湿地被破坏和变相侵占集体资产的问题。

2.关于反映 “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影响,污水直接排到大海河,给下游群众生产生活造成污染”的问题。

经查,不属实。 2017126日,会泽县环境保护局对《关于会泽县汇笙农业观光休闲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会环审201730号)作出了行政许可,同意该项目建设。2018713日,县环保执法人员到云南汇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实地核查,该公司建有化粪池3个,沉淀池7个,容积共约100立方,生活污水经化糞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园内苗木灌溉。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外排到者海河(大海河)的情况。

3.关于举报“该项目未经任何部门审批,属于违法项目”的问题。

经查,不属实。2017320日,经会泽县农业局批准,将瓦窑村二组366.03亩水塘以出租的方式流转给云南汇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同时以“会农地流转权(2017)第02”颁发了《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流转期限为201571日至202871日。2017629日,会泽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会发改社会备案201720号)对云南汇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会泽县汇笙农业观光休闲园建设项目制发了《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计划竣工时间为20206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生产能力见项目备案证。2017126日,会泽县环境保护局对《关于会泽县汇笙农业观光休闲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会环审201730号)作出了行政许可,同意该项目建设,因该项目未完成建设任务,还未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二 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一是会泽县按照相关部门职责,加强管理,加大巡查,强化巡查频次,督促该公司做好污染治理建设和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二是对全县辖区内类似问题进行排查,一旦发现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加大对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水污染防治及保护意识。

该举报件属立行立改举报件。

 

 

【案件投诉人反映:会泽县待补镇鹧鸡村陈照清不顾安全隐患,在高速公路和渝昆高铁隧道水源保护区之间办采沙场,此沙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距离渝昆高铁规划线路600余米,给规划的交通设施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沙场位于会泽县饮用水源地毛家村水库上游,严重违反水源地保护办法规定,陈照清用金钱买通环保部门,获得非法审批。希望立即责令该沙场停工,并追究违法审批的相关领导部门的重任。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反映“会泽县待补镇鹧鸡村陈照清不顾安全隐患,在高速公路和渝昆高铁隧道水源保护区之间办采砂场,此沙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距离渝昆高铁规划线路600余米,”的问题。

经查,部分属实。举报人所反映的采砂点,是指会泽县待补镇嘎里村大白沙梁子砂点2018124日,通过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拍买下该采砂点。20183月份建成2000平方米大棚,作为生产厂房,但未投入使用,并开采了部分砂石用于进场道路及生产厂区平整。现场检查时处于停止建设状态,未进行开采。经县国土资源局调查核实,该砂场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经县发改局铁建办调查核实,该砂点距离渝昆高铁规划线路760米,不会对规划的交通设施造成影响。

2.关于反映“沙场位于会泽县饮用水源地毛家村水库上游,严重违反水源地保护办法规定”的问题。

经查,部分属实。待补镇嘎里村大白沙梁子砂点距毛家村水库一级保护区边界19公里,二级保护区边界17公里,位于毛家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距离准保护区东南边界5公里)。20176月份,该采砂点由会泽县待补镇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云南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林业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务局、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县交通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进行现场踏勘,只出具了同意选址的意见。

3.关于反映“陈照清用金钱买通环保部门,获得非法审批”的问题。

经查,不属实。该砂点至今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会泽县待补镇嘎里村大白沙梁子砂点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动工建设生产厂房的违法行为,会泽县环保局于2018628日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会环罚字〔201818号),并责令该砂厂立即停止建设、生产。由待补镇人民政府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业主的宣传和法律知识的普及,增强业主的环境保护和守法意识,督促业主处理好该砂点的相关工作,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下步工作

下步工作中,会泽县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县砂石开采行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对全县范围内的砂石开采行业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建立部门联合巡查、执法等日常监管工作机制,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进行查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严格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201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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