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环境保护局
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
麒环查(扣)延字〔2018〕2号
曲靖众铸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8年6 月11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你公司年产50000吨精密铸件生产线应配套建设的废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落砂机活性炭吸附装置、浇注工序袋式除尘器、中频炉袋式除尘器、生活污水处理站、固废堆场、危废暂存间等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违法行为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麒环查(扣)字﹝2018﹞2号),对你公司1、冲天炉电控柜3个、2、中频炉电控柜2个进行原地查封,时间从2018年6月13日起至2018年7月13日。因你公司的违法行为尚未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我局研究,现依法决定对你公司沥青拌合生产线配电室延长查封期限30日(延长时间从 2018年7月14日起至2018年8月14日止)。
曲靖市麒麟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