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领导指示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水生态环境,切实做好小水电站专项整治工作,宣威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对宣威市辖区内所有的水电站环评管理情况、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开展了全面排查。
经排查,全市目前共有水电站20座(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5座,总装机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水电站15座)。其中,总装机5万千瓦及以下的15座小水电站中,正常运行的10座,拟建的4座,已关闭的1座。15座小水电站中,有项目环评的6座,通过环保验收的5座,通过项目核准(审批)的9座,有生态流量下泄措施的5座。
通过排查,我市辖区内的15座小水电站,1座要求拆除、14座整改。存在审批手续不完善、未安装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和无过鱼措施等问题,目前已针对存在问题编制了整改方案,下一步将督促相关小水电站在时限内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