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曲靖市办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办结情况通报(二十四)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7日  来源: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做好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和整改工作,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到的交办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转由涉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办理。62971日、72,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五批、第二十七批、第二十八批次12件举报案件,已办结12件(其中1件已分别在通报<>中公布)。现将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案件投诉人反映:麒麟区南宁街道黄家庄社区第五村民小组,投诉人家邻居养猪70-80头,臭味很大,蚊虫苍蝇多,污水到处流淌,流到村边到小河内,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周边村民的日常生活、身心健康,建议将该养猪场搬迁或关停。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南宁街道黄家庄社区第五居民小组老村内有生猪养殖户3,共养殖生猪84头。养殖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到房屋背后的沟渠、水塘内,对周边环境造成了污染,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投诉举报反映内容属实。

 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201871日,南宁街道、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局联合要求3户养殖户于201877日前完成搬迁,并对养殖场所进行清理。截止到201875日,3户养殖户已全部搬迁,并对原养殖场所进行了清理。麒麟区已组织人员清运完毕村内沟渠杂物。该案件已立行立改,现已办结。

【案件投诉人反映: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锌鑫采矿厂,井下污水直排入排泽河,井上的矿石、矿渣露天堆放,矿渣倾倒入排泽河。晚上运输车辆的噪音和震动大,影响沿路居民休息。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锌鑫采矿厂应为罗平县富乐镇鑫鑫采矿厂,始建于20017月,前身是罗平县富乐镇金鑫采矿厂,2012117日更名为罗平县富乐镇鑫鑫采矿厂,生产规模为3万吨/年,20144月办理采矿证延续手续,延续至2020421日,并于2017126日取得828-365.com下发的环评批复文件。

二、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一) 关于关于反映井下污水直排入块泽河的问题

该厂已投资50.28万元,委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污水治理,建有一套15立方米/小时处理能力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投诉举报反映的此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反映井上的矿石、矿渣露天堆放的问题

反映的井上的矿石、矿渣露天堆放的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经现查看,该厂开采的矿石由矿车运至矿仓,矿仓上方加盖了雨棚,不存在露天堆放,而且做到了日产日清,几乎没有库存。投诉举报反映的此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关于反映的矿渣倾倒入块泽河的问题

反映的矿渣倾倒入块泽河的问题与实际情况相符。该厂井下矿渣都按照安监部门要求回填采空区,只有该厂新建工人上下井通道产生的弃渣运出井外堆放,也相应采取了挡土墙及围墙等环保措施,用作工业广场回填。目前已不存在矿渣倾倒块择河现象,唯有修建挡土墙时开挖遗留有10余吨矿渣堆放在围墙脚,存在违法倾倒矿渣行为。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四)关于关于反映晚上运输车辆的噪音和震动大,影响沿路居民休息的问题

经走访调查,该矿的确通过载重汽车向外运输矿石,运输途中产生的噪声和震动会对沿路居民造成影响,已通知企业改在白天运输。整改时限,立行立改。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三、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关于矿渣倾倒入排泽河的行为,罗平环境保护局已立案查处,并于201871日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对企业处罚4万元。

罗平县人民政府已责成富乐镇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行政区域内环境隐患排查工作,督促罗平县富乐镇鑫鑫采矿厂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时整改,废水稳定实现达标排放。环境保护局牵头对举报件进行查处,制定罗平县富乐镇鑫鑫采矿厂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立行立改,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问题整改。

【案件投诉人反映:曲靖市富源县中安镇,王家屯、龙海两个办事处共同拥有的陈家山原始森林40年未受到破坏,而今年六月初有人在山上用推土机开挖毁林建农家山庄,破坏生态环境严重。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所反映的地点位于富源县中安街道王家屯社区王家屯居民小组陈家山,陈氏家族认为该山属于他们陈家的族宗坟山,但在林改时因有纠纷而未发证。2018510日,陈氏家族族长陈某提议在该区域栽植花椒树,因此,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未征得林业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组织陈家族宗人员请人用挖机,于2018513日—15日在富源县中安街道王家屯社区王家屯居民小组陈家山开挖林地。经委托曲靖麟森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地块进行鉴定,陈超擅自开挖的林地面积为5221.5平方米(7.83亩),森林类别为商品林,林种为一般用材林。投诉举报反映内容基本属实。

 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富源县森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陈某于201875日前恢复(林地)原状,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3元的罚款,合计15664.5元。经201875日下午核实,被开挖的林地已栽植树木,应缴纳的罚款已足额缴至富源县森林公安局专户。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型,已于201875日完成整改。

【案件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恩洪村委会大板村的焦化厂,灰尘和污水污染,村子旁边的河水都黑了,影响周边村民的身体健康。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反映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恩洪村委会大板村的焦化厂,灰尘和污水污染的问题

经核实,举报件反映焦化厂属曲靖市瑞泰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焦炭生产线,位于麒麟区东山镇恩洪村委会。20088月,该焦化厂配套建设了化产回收装置和一台消烟除尘车。2016年以来,该焦化厂又新建了消音除尘二合一地面除尘站和生产废水收集沉淀池4个,容积1200立方米左右,目前正在新建40立方米场地雨水收集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熄焦。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及生产废水外排痕迹。

201712月,经有资质的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生产区域固定源废气、无组织废气及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报告显示,焦炉烟囱、燃气锅炉排口、无组织排放废气、噪声等监测结果均在国家标准范围内。201871—73日区环境监测站对大板村周边区域环境质量开展监测,设立监测点位5个,监测项目为环境空气中总悬浮物tsp、可吸入物pm10,监测报告显示所测项目监测值均在标准允许范围内。该焦化厂处于垭口风口位置上,厂内有原煤堆场,旱季降尘除尘处理不到位有灰尘产生。

(二)关于村子旁边的河水都黑了的问题

2018629日现场检查时,恩洪小河三条主要支流恩洪村委会门口支流水清澈;备则河受雨季影响,河道内有含泥山洪水;由于恩洪煤矿清理河道,导致沿石恩公路支流把长期淤积河道底泥翻起来,有含煤废水汇入恩洪小河。加之历史遗留采煤荒堆受雨水冲刷,含煤污水外排至河道,致使部分支流有含煤水流淌的情况。未发现该焦化厂外排污水(废水)至河内的现象。

(三)关于影响周边村民的身体健康的问题

无相关资料证实因该焦化厂灰尘和污水污染影响周边村民身体健康。

 二、下步工作

该件属限期整改类型,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分别为:麒麟区环保局局长、东山镇副镇长。

下步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督促企业在710日前完成40立方场地雨水收集池建设;二是督促企业加强厂内厂外环境卫生管理,对裸露堆煤场采取覆盖、喷淋等方式有效防治扬尘,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三是通过疏浚清淤、分段截污、关停涉及不合法企业、强化面源污染防治等措施,减少水源污染;四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在201812月底前,关闭淘汰曲靖市瑞泰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焦炭生产线。

【案件投诉人反映: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桃园村500米范围内有35家煤矸石厂,洗煤水排入旁边的小河,河水被污染成黑色,灰尘污染也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身体健康。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桃园小河发源于麒麟区东山镇恩洪村,海拔为1896m,从富乐镇的板村入境,流经李家村、丫依朵、桃园、沙锅寨、业安康,另外两条支流分别从富源县的竹园镇经过,其中一条在富乐镇的鼠街子村交汇,另一条在富乐镇的莲花冲交汇,最终在小必米村成为地下暗河(暗河出口在富乐镇红岩村,最终汇入块泽河)。

二、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桃园小河因综合性污染源导致的出现污染问题,一方面受周边煤矿、洗煤厂及焦化厂生产废水的污染;另一方面受当地居民的生活污染。存在污染源如下:

(一)县境内企业污染源。经调查核实,距离桃园村500m范围内分别有罗平县长鑫煤化工贸有限公司、罗平县昆仑洗矸石厂和罗平瑞源热压型煤有限公司等3家煤矸石洗选厂,2017928日,罗平县环保局已下达罗环通﹝201731号通知,要求3家洗煤企业全面停产整改,3家企业目前均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3家企业存在污水外排痕迹及管网或者沟渠与桃园小河连通的排污口。因此,群众反映桃园小河水体发黑与桃园村500m范围内的35家煤矸石厂并无直接联系。上述3家企业在未整改前,厂区地面未进行硬化处理,清污、雨污设施未完善,堆场未建设生产原料及产品密闭雨棚等污染防治设施,生产时产生的扬尘及运输车辆洒落存在一定粉尘污染。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为切实改善桃园小河的水环境质量,在3家企业未完成煤矸石及产品堆场密闭原料雨棚建设及工业广场和装卸场地喷淋防尘、降尘设施安装,生产原料进行规范堆放,有效控制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扬尘排放,洗煤废水做到封闭循环使用等整改工作验收前,不允许生产。

(二)县境内生活污染源。桃园小河由于直接流经人口密集的村寨,大多房屋依河而建占用河道。周边居住的群众环境意识较差,长期以来未养成垃圾收集入箱的习惯,生产生活垃圾随手扔入河内。一到汛期,部分垃圾、泥土冲入河内,下水道内污水也混入河水中,河面到处漂浮着油污和各种生活垃圾,严重影响水质。桃园小河长期没有清理淤泥和修护河堤,致使河床逐年升高,在枯水季节,干涸的河道内随处可见垃圾、牲畜粪便,对农田水利灌溉和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三)境外污染源。主要污染源为上游的煤矿矿井水、洗煤废水、熄焦废水及生活污染源等跨区域污染。

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县内3家企业根据罗环通201731号通知要求,限时完成整改,未通过县环保局的现场核查验收前,不得生产。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长期整改。

下一步,罗平县将切实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督促桃园小河沿岸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落实,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逐步改善周边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两污治理工程同时加大对群众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督促富乐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货运车辆的管理工作,要求货运车辆加盖防尘篷布,同时配置相应的清扫保洁员负责道路的日常保洁工作县环保局及时向市环保局报告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从源头上抓好桃园小河的污染治理工作。

【案件投诉人反映:曲靖市沾益区龙华街道太平村委会雾山村居民小组鑫拓混泥土搅拌厂门口一家塑料颗粒加工的黑作坊,粉尘、废气、废水严重扰民。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受举报的地点在沾益区龙华街道太平社区雾山村鑫拓混泥土搅拌厂左侧,周边无居民住宅;受举报人是太平社区雾山村居民小组本村人尤,租用沾益区龙华街道太平社区雾山村居民小组取土场的集体用地15亩,20161230日由尤租给刘,刘201612月底开始建设塑料颗粒生产线,主要利用废旧塑料加工成塑料颗粒,该生产线有塑料加工设备2台,20172月份投入生产,该塑料加工作坊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没有办理过环保相关手续。检查时,作坊未组织生产,场内堆有10吨左右废旧塑料原料,现场勘查时发现有生产痕迹,废气、废渣、废水未进行有效收集,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举报情况属实,为消除太平塑料厂加工产生的废气、废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由沾益区环保局负责对该塑料颗粒加工作坊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由龙华街道督促业主进行相应整改,做到立行立改。

 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针对该塑料加工作坊的违法行为,沾益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对作坊相关人员尤、刘做了调查询问笔录。对作坊业主刘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沾环违改字〔201807号),责令业主于201873日前拆除塑料颗粒相关生产设施设备,对废旧塑料进行规范堆放并妥善处置。201874日,沾益区环保局对业主刘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沾环罚告字〔201817号),拟对该业主处以罚款3000元人民币。经工作人员于201874日下午进行调查,该塑料厂加工设施已经全部拆除,余有部分废料,由作坊业主组织清理。

下一步,沾益区将对辖区存在的塑料颗粒小作坊加工点加强管理工作,发现塑料颗粒小作坊在生产中出现相关环境影响和扰民行为,将及时依据管理职责权限,对相关环境影响和扰民行为进行有力查处,及时予以制止。

【案件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陆良县沙林大道西桥工业园区附近的鑫林橡胶厂,气味难闻,尤其是晚上,半个县城都能闻到,有人来检查就停产,检查的人一走就开工。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该项目于2006612日办理了《陆良县鑫林橡胶加工2万吨/年再生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6612日,828-365.com下达环评批复(曲环许准〔200653号),2012619,828-365.com下达了试生产批复(曲环审〔2012110号),20121016828-365.com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曲环审〔2012191号)。2013年,陆良县环境保护局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530322100003781c0038y)。

该企业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一是废水方面。建设有约900立方米生产废水循环水池一个,配套冷却塔1套;生活污水主要有洗浴、厨房、厕所产生的废水,其中:厕所为旱厕;厨房产生的污水用于绿化,不外排;洗浴废水直接排入循环水池。二是废气方面。锅炉配套安装了水膜除尘,车间安装了烟气处理装置和集气罩,增设了一套深度冷凝器和橡胶再生罐抽负压装置系统,有机废气高温氧化器装置系统。三是固体废弃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杂质全部外售。四是噪声。生产设备、锅炉置于封闭厂房内。

近年来,陆良县环境保护局持续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根据举报投诉多次责令该企业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该企业也多次主动停产、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20145月,县环保局督促该企业投入35万元,新安装一套烟气处理装置及集气罩。20147月县环保局督促该企业投入45万元,新安装一套烟气处理装置及集气罩,在原尾气处理装置基础上加一套深度冷凝器。20177月县环保局督促该企业投入25万元增设一套橡胶再生罐抽负压装置系统及一套有机废气高温氧化器。20178月,县环保局督促该企业一是把车间屋顶完全密封,做到废气基本不外排,集中抽出统一处理。二是维修车间大门,确保出料时,烟气统一抽出处理,并安装油布做隔墙。三是投入35万元增加一套水处理装置。20179月,县环保局督促该企业投入55万元增加一套电加热蒸汽发生器,配合两套电加热橡胶再生灌,减少有机热载体用量,减少废气排放。201710月,县环保局督促该企业投入15万元增加一套大的活性炭处理装置。把原来精炼车间两组烟气处理装置合并为一套,通过这一套新的处理装置来处理烟气。201711月,县环保局督促该企业投入10万元在橡胶再生罐上口加烟气罩,把出罐时产生的烟气抽出,进入有机废气高温氧化器。20183月,县环保局督促该企业改变脱硫车间改变操作流程,减少烟气量。

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2018610日,陆良县环境保护局根据该企业异味仍未得到有效治理的情况,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并处罚款10万元。

下一步,陆良县将继续加强该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异味治理,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企业异味进行监测。

【案件投诉人反映:曲靖市富源县大河镇白马村委会戛布冲村农田(具体位置在张雁平新盖房屋旁),被该村张加归倾倒十几车建筑垃圾,已经与当事人沟通,并向村、乡及镇政府反映,未解决。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富源县大河镇白马村委会戛布冲村农田(具体位置在张雁平新盖房屋旁)的问题。

经实地调查并查阅证书,举报地点(白马村委会戛布冲村农田张雁平新盖房屋旁,小地点为海堂大队)属实,但不属于农田,属于白马村委会退耕还林地(2000年修建高速路时属5号弃土场,200683日由富源县林业局确权属白马村委会集体所有退耕还林地,证号为05322250304jdsymsy000415)。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二) 关于被该村张加归倾倒十几车建筑垃圾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白马村委会戛布冲村没有名叫张加归的村民,只有名为张归的村民,举报人所举报的对象真实名字为张归。经实地调查,张归倾倒十几车土方(属张归新建盖房屋处一般耕地开挖基础取耕作层优质土壤,经测量长18.6米,宽14米,面积为260.4平方米,折合土方为78方)在举报地点(白马村委会戛布冲村农田张雁平新盖房屋旁,小地点为海堂大队),并不属建筑垃圾。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三) 关于已经与当事人沟通,并向村、乡及镇政府反映,未解决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与当事人(张归)没有正式面对面沟通过,只是2018627日以短信方式沟通过。截止201872日,大河镇人民政府和白马村委会,未接到过群众关于张加归倾倒十几车建筑垃圾的举报,但是接到过群众关于张归占用集体土地建设住宅的举报。2018630日,针对张归占用集体土地建设住宅的违法行为,大河镇白马村委会责令张归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必须取得相关合法手续,方可动土。201871日,富源县国土资源局大河分局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大国土资字〔201825号),责令张归立即停止擅自占用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40余平方米建设住宅的行为。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20187320:00,县国土资源局大河分局、白马村监督委员会和驻村工作队等组织戛布冲村民在村民小组活动场召开群众大会,张归向全村代表诚恳道歉,并提出将堆土推平,次日自行购买树苗进行复绿,得到村民肯定,给予谅解。201874日,县纪委调查组核查现场时,张归正在组织人员推土和栽树复绿,现已全部栽完。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型,已于201874日完成整改,今后将加强对张归栽树片区的日常巡查。

【案件投诉人反映:独木水库保护区范围内有煤矿、洗煤厂、焦化厂上百家,大部门排放污水至水库,导致水质污染严重,连灌溉的功能都达不到,在《独木水库保护条例》颁布后仍有几十家煤矿、洗煤厂、焦化厂的新改扩建项目顺利落地,涉嫌违法审批。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独木水库保护区范围内有煤矿、洗煤厂、焦化厂上百家问题。

经实地调查核实,独木水库保护区范围涉及富源县境内没有洗煤厂和焦化厂,仅有3家煤矿企业,即富源县墨红镇洗洋塘煤矿、云南斯派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富源县斯派尔煤矿、富源县土桥煤业有限公司土桥煤矿。1.富源县墨红镇洗洋塘煤矿已于2016112日关闭,现井口已填实砌封,并设立了关停标志牌2.云南斯派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富源县斯派尔煤矿200612月开工建设,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矿区面积4.32平方公里。该矿采矿许可证已过期,富源县国土资源局已下发了停止采掘活动通知书,该矿开采活动已停止,目前处于停产状态3.富源县土桥煤业有限公司土桥煤矿,矿区面积0.9179平方公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2016123日至2018123日,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服务年限27.5该矿2017514日在安全体检过程中,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自2017514日停产至今。

涉及麒麟区行政区域煤矿18家(其中国有煤矿2个),目前生产煤矿3家,停产煤矿15家;洗煤厂1家(201610月已关停);没有焦化厂。现场检查时,未发现15家停产煤矿矿井水外排,未发现3家生产煤矿生产废水和矿井水外排。

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二)关于反映导致水质污染严重,连灌溉的功能都达不到的问题

经实地调查核实富源县墨红镇洗洋塘煤矿已于2016112日关闭,现井口已填实砌封,201871日调查组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排放污水至水库的情况云南斯派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富源县斯派尔煤矿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齐全,功能配套,煤矿井下污水和工业广场面沿污水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能达标排放,但没有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该企业纳污水体为补木河(属于黄泥河支流),不属于独木水库径流区富源县土桥煤业有限公司土桥煤矿生产废水处理站于2006年建成,2013年重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201412月通过验收,处理后废水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排放标准。同时,该矿2017514日在安全体检过程中,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自2017514日停产至今。201871日调查组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排放污水至水库的情况。

独木水库承担着罗平县、陆良县、麒麟区东山镇约16万亩的农田灌溉任务,主要种植烤烟、药材等经济作物和水稻、玉米、洋芋等农作物。多年来,农业灌溉用水一直都是使用独木水库水源,不存在水质污染严重,连灌溉的功能都达不到的问题。 根据曲靖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独木水库20171月至20186月采样监测统计数据,独木水库水质优于地表水类水质标准,满足灌溉功能。举报情况属实。

(三)关于在《独木水库保护条例》颁布后仍有几十家煤矿、洗煤厂、焦化厂的新改扩建项目顺利落地,涉嫌违法审批”的问题。

1.涉及富源县范围内情况:(1富源县土桥煤业有限公司土桥煤矿,2006718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了9万吨/年采矿权,2016123日批准延期,有效期限2016123—2018123日,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服务年限27.5年。20142月《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富源县土桥煤业有限公司土桥煤矿30万吨/年机械化改造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通知》(云工信煤技〔2014212号)批准了该煤矿30万吨/年机械化改造项目。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总体方案的通知》(云办发〔201664号)要求,2017414日《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撤销机械化改造项目验收批复及能力确认文件的通知》(云煤技改〔201764号)撤销了土桥煤矿30万吨/年机械化改造项目验收批复及能力确认。《云南省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撤销曲靖市麒麟区独木水库二级保护区内叠水煤矿等19个煤矿项目转型升级方案审查确认意见的通知》(云煤整审〔20171号)撤销了土桥煤矿转型升级方案确认意见。目前该矿处于停产状态。因涉及独木水库保护区重叠,采矿权延续手续不予办理。2云南斯派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富源县斯派尔煤矿省国土资源厅于2008421日核发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08421—2018421日,已取得环评批复(云环许准〔200896号)、试生产批复(曲环发〔2010183号)及环保验收批复文件(云环验〔201045号),水土保持方案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2007251号)批准,富源县环境保护局于20117月办理排污许可证。矿区面积4.32平方公里,矿区范围与独木水库保护区重叠面积2.3074平方公里,采矿许可证已过期,富源县国土资源局已下发了停止采掘活动通知书,该矿开采活动已停止,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根据保护区相关规定,现该采矿权自愿剔除与独木水库保护区重叠范围,变更后矿区范围不再与独木水库保护区重叠,正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举报情况不属实。

2.涉及麒麟区范围内情况:12004年《曲靖独木水库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后,麒麟区未在独木水库保护区范围内实施新建煤矿项目,未核准、审批、备案煤矿、洗煤厂、焦化厂项目;2014年以来,未办理采矿权审批和延期手续。(22004—2013年,麒麟区共实施改扩建煤矿项目8个,8个改扩建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均由省、市相关部门批复,建设规模均与水保、环评规模一致,项目竣工后,均通过了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和批复,不存在违法违规审批。2014年开展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以来,麒麟区共有麒麟区撒马必煤矿、鸿福煤矿、华兴煤矿3个煤矿实施过建设项目,均依法依规审批实施。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富源县将加大对独木水库周边企业的环境监管,对发现的富源县斯派尔煤矿没有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违法排放生活污水的行为依法查处。限期该煤矿2018731日前完成整改。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墨红镇人民政府。

关于麒麟区范围内撒马必、鸿福、华兴3个煤矿建设项目,麒麟区煤炭工业局于201798日根据《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关于煤矿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有关事项的通知》(曲煤通〔201773号)和《麒麟区煤炭工业局转发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关于煤矿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有关事项的通知》(麒煤技发〔201745号)规定,要求煤矿在20179月底前取得与建设项目规模匹配的环保手续,到期未完成的责令停止建设,3个煤矿均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环保手续。麒麟区煤炭工业局根据《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关于违规审批煤矿新增产能项目停止建设的通知》(曲煤通〔201790号)和《麒麟区煤炭工业局转发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关于违规审批煤矿新增产能项目停止建设的通知》(麒煤技发〔201755号)要求,于2017727日对撒马必煤矿(采矿证于727日到期)、20171114日对鸿福煤矿和华兴煤矿下达责令停止建设的执法文书,至今3个煤矿仍处于停建状态。该件属长期整改类型,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分别为:区煤炭工业局副局长、东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麒麟国土分局副局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区水务局副局长、区环境保护局局长。麒麟区下步将加强对独木水库保护区内煤矿落实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环保制度,强化矿井生产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确保污水设施正常运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对违法违规排放生产生活污水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案件投诉人反映:曲靖市罗平县九龙街道关塘居委会关塘村周边有罗平县九龙镇祭山坡砂场、九龙稳兴采砂场和罗平县马轱辘砂石厂近10年破坏原有山体植被,乱挖滥采:1.一到晴天粉尘扩散至周边,造成严重污染,给周边农田和九龙河水带来严重危害。2.运输车辆辗压粉尘带来污染。3.采砂场途径的4公里道路为旅游专线,因严重超载被破坏。采砂场实际控制人有国家公职人员、居民两委负责人。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罗平县九龙街道关塘居委会关塘村周边有4砂场,分别为罗平县九龙镇稳兴砂场、罗平县九龙镇祭山坡砂场、罗平县马轱辘砂石料厂、罗平县恒兴砂场。现罗平县九龙镇稳兴砂场、罗平县九龙镇祭山坡砂场和罗平县马轱辘砂石料厂3家砂场的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合法有效的。罗平县恒兴砂场已申请关闭。

(一) 关于关塘村周边砂场破坏原有山体植被,乱挖滥采的问题

1.罗平县九龙镇稳兴砂场属有证矿山,经县国土局实地核查测量,无越界开采行为。20111213日取得云南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曲)林资许准﹝2011758号),批准使用林地面积0.9800公顷,现已超批准林地范围开采,涉及违法占用商品林林地1.4197公顷2.罗平县九龙祭山坡砂场属有证矿山,已申请注销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违法占用商品林林地面积0.5606公顷3.罗平县马轱辘砂石料厂属有证矿山,经县国土局实地核查测量,无越界开采行为。2017427日取得云南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曲)林资许准﹝2017298号),批准使用林地面积3.0917公顷,超批准的林地范围开采,涉嫌违法占用林地面积0.5182公顷4.经县国土局核查,罗平县恒兴砂场已经注销采矿许可证在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情况下,违法占用林地面积0.5865公顷,其中:国家级公益林0.3835公顷,商品林林地0.2030公顷。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二) 关于砂场粉尘扩散至周边,造成严重污染,给周边农田和九龙河水带来严重危害;运输车辆辗压粉尘带来污染的问题

1.罗平县马轱辘砂石料厂建设项目为 20 m3/年砂石料技改生产线现场调查时正在生产,因除尘设施供电缺相(只有二相电),未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堆场未采取防风、抑尘措施,石料露天堆存,且堆存的砂石料远高于堆场外围围墙导致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突出。厂区道路和堆场路面未做硬化处理,运输车辆未用篷布遮盖,砂石料沿途泼洒,加剧道路扬尘污染2.罗平县九龙镇稳兴砂场建设项目为3m3/年砂石料生产线罗平县九龙镇祭山坡砂场建设项目为 3 m3/年砂石料生产线现场调查时以上2个砂场因涉及整合重组,处于停产状态。两个砂场堆料场均未采取防风、抑尘措施砂石料露天堆存且厂区道路和堆场路面未做硬化处理,堆场区域和运输道路周边存在扬尘污染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三)关于采砂场实际控制人有国家公职人员、居委会两委负责人的问题

罗平县九龙镇祭山坡砂场法人李,现任罗平县九龙街道关塘居委会主任,罗平县九龙镇祭山坡砂场2006年前建厂原法人是李之父,2007年病亡后法人变更为李某;罗平县马轱辘砂石料厂法人是王,罗平县九龙镇稳兴砂场法人是柏,据调查,王和柏既不是国家公职人员,也不是居委会两委负责人。罗平县恒兴砂场已申请关闭。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四)关于砂场途径的4公里道路为旅游专线,因严重超载被破坏的问题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为依法严厉整治超限运输,全力维护公路路产路权,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和社会效益。2016年,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罗政发201618号)文件,《意见》明确了货源企业、县直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关于治超工作的职责要求,对治超工作作了全方位的安排部署我县原目前没有固定的治超检测站点,工作重点是源头治超,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农村公路的日常巡查、法制宣传及执法力度坚决依法依规打击损害公路设施、在公路乱搭、乱建、乱放及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路产、保护路权,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根据《罗平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要求,罗平县九龙镇祭山坡砂场、罗平县九龙镇稳兴砂场、罗平县恒兴砂场已达成整合协议,整合保留罗平县九龙镇稳兴砂场,罗平县恒兴砂场已经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关闭。县安监局、县国土局督促已经关闭或即将关闭砂场立即着手恢复植被,分别对企业下达了(罗)安监管﹝201868697071号《责令整改指令书》要求整改。县森林公安局及时对罗平县九龙镇祭山坡砂场、罗平县九龙镇稳兴砂场、罗平县马轱辘砂石料厂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罗平县马轱辘砂石料厂已经安装纳米除尘装置并购买洒水车一辆对厂内及途经道路定时洒水降尘;罗平县九龙镇祭山坡砂场将于20181030日关闭,企业采用洒水降尘方式;罗平县九龙镇稳兴砂场设备改造,已经与安装防尘设备的公司签订安装协议,目前暂时采用洒水降尘方式;运输车辆辗压粉尘带来污染,目前采取定时洒水降尘。罗平县环保局于2018630日对罗平县马轱辘砂石料厂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该砂石料厂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于201871日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罗环罚告字﹝201813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罗环责改字﹝201880号),责令该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确保恢复生产后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于75日对该企业生产设备进行查封201871日对罗平县九龙镇稳兴砂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罗环责改字﹝201881号),对罗平县九龙镇祭山坡砂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罗环责改字﹝201882号)。责令两家砂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要求及环保要求配套建设除尘设施。

罗平县九腊公路排灌站至关塘路段已纳入2018年大修,工程起于九龙街道关塘村k21+100米处,途经茶山村,止于旧州村k24+100米处,全长3公里,大修工程路基宽6.5米,主要养护维修内容为挖除旧路面、特殊路基处理、新建单层水泥混凝土路面,新建路面结构为:24cm厚的c30水泥混凝土面层+10cm天然砂砾垫层。项目计划投资300余万元,计划10月底完成大修。该举报件属长期整改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下一步,罗平县将对砂石料场破坏原有山体植被,乱挖滥采,粉尘污染,拉砂石车辆超载等现象进行排查,对存在以上违法行为的砂石料场进行严厉处罚,并责成涉事单位对已破坏的山体进行植被恢复。认真做好行政区域内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切实降低环境风险隐患。

【案件十一投诉人反映:曲靖市潇湘水库上游有少数地方因生活污水导致水质污染,有种植户将腐烂果子等废弃物倒置河边,种植户施的化肥农药等也顺雨水流入水库。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 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曲靖市潇湘水库上游有少数地方因生活污水导致水质污染的问题

潇湘水库周边6个村(居)委会、32个自然村,以老村居多,村内基础设施不配套,雨污未分流,仅有少量石砌沟渠,污水多成自然排放状态。沙坝、石灰窑、文明等3个村委会村庄离潇湘水库较远,旱季污水基本流不到潇湘水库,雨季有少量污水随雨水流入潇湘水库;冷家屯、潇湘、红庙等3个村(居)委会村庄紧邻潇湘水库,存在少量农村生活污水排入潇湘水库的情况。

(二)关于有种植户将腐烂果子等废弃物倒置河边的问题

经核实,有果农将腐果残叶丢弃在潇湘街道潇湘村大碌碑村民小组新建桥梁下。

(三)关于种植户施的化肥农药等也顺雨水流入水库的问题

潇湘水库周边44户葡萄种植户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施用农药、化肥,采用滴灌方式最大限度避免农药、化肥顺雨水流入水库。

该投诉举报内容属实。

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一)关于潇湘水库上游有少数地方因生活污水导致水质污染的问题

已在距潇湘水库较近的潇湘街道潇湘村小碌碑移民安置区,新建公厕2间、垃圾收集房2间,并铺设污水管道2000余米,将生活污水集中到贝斯生物膜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再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引入污水处理湿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进行净化。预计2018年底建成潇湘街道集镇、潇湘街道红庙社区第五居民小组、第二看守所3处污水处理设施。正在编制潇湘水库径流区村落环境连片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预计20188月底启动建设。

(二)关于有种植户将腐烂果子等废弃物倒置河边的问题

201871日,麒麟区已组织人员清运完毕河岸边的废果、残叶。已在潇湘、文明两个村委会设置残果收集点,由专人负责清运。

(三)关于存在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在二级保护区内5平方千米耕地范围内推广使用厚度0.01毫米以上地膜,确保有效回收残膜。在冷家屯开展50亩优质生态种植,引导农民施用商品有机肥代替化肥。推进绿色植保,在沙坝食用玫瑰基地释放烟蚜茧蜂、安放色板等,综合防治面积达1500亩。在潇湘、石灰窑、冷家屯、文明、沙坝、红庙等行政村,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秸秆堆肥、青贮饲料,提高秸秆利用率,杜绝秸秆焚烧。加大对种植户栽培技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肥使用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科学用药及施肥技术,引导种植户转变用肥用药观念,逐步减轻对化肥、农药的依赖性,形成科学、绿色的种植体系。

该件属长期整改类型,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分别为麒麟区农业局局长、潇湘街道办事处主任下步将进一步修改完善《潇湘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改方案》,该方案已涵盖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内容,麒麟区人民政府将于2018710日前正式印发该方案,并在下步工作中抓好组织实施。

                                

  201876

Copyright ?2016828-365.com.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滇ICP备12005800号-1
联系电话:(0874)3253895    传真:(0874)3253895    邮编:655000
地址:云南曲靖市北园路    技术支持:828-365.com信息科

滇公网安备 5303020200022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