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11日— 2018年6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3253896
通讯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北园路27号 邮 编:655000
项目名称 |
宣威市来宾光明煤电有限公司一号井机械化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宣威市来宾镇 |
建设单位 |
云南省宣威来宾光明煤电公司一号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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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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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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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曲靖市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的审查确认意见》(第二批)(云煤整审[2014]23号),来宾光明煤电有限公司一号井属于机械化改造类煤矿。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服务年限17.3年,项目总投资18587.45万元,矿区范围由13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为8.601km2,开采深度+2040~+1600m,采用地下开采方式,主要产品为原煤,直接外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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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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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炭采矿行业的特点,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地表沉陷及生态影响、水环境影响(地表水、地下水)、固废处置环境影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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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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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表沉陷及生态影响减缓措施:煤矿开采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应对矿区开采地面移动、地面塌陷预测区和地裂缝进行长期观测,建立地表移动、地下水观测体系,并根据观测结果及时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相关要求采取补偿、修复及治理恢复措施。(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新建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4080m3/d,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消毒”工艺;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a/o生化处理+消毒工艺,处理规模为40m3/d;配套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废水事故池等。(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储煤场及矸石转运场设顶棚、三面围挡封闭,场内设置洒水防尘装置;皮带机、装卸点等煤尘较大处设置喷雾洒水装置;汽车运输装卸过程采用喷雾洒水防尘措施。(4)噪声防治措施:空压机需在风机进出气管上安装消音器的措施进行降噪;通风机增设消音器;空压机、风机、机修设备、坑木房设备和污水处理水泵均要求室内设置;泵类、空压设备、风机等,需采取减震措施。(5)固体废物的处置:煤矸石暂存于临时矸石转运场,定期外售砖厂进行综合利用;矿井涌水处理站污泥经自然干化后掺入原煤外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作为润滑剂统一回收利用;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理收集后作为周边绿化的底肥使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来宾镇垃圾收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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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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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在后夸村委会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21日,在来宾镇、后夸村委会、后夸小学进行了环评第二次信息公示,并在项目周边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活动,同时征求当地政府部门意见;两次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信息。调查结果中没有反对意见。针对当地公众意见,对于当地个人及团体最为关心的问题,即生产废水排放等问题,建设单位给予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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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本公开同意书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