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3253896
通讯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北园路27号 邮编:655000
项目名称 |
罗平县阿岗镇四号煤矿 |
建设地点 |
罗平县阿岗镇木冲格村 |
建设单位 |
罗平县阿岗镇四号煤矿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概况 |
||||||
罗平县阿岗镇四号煤矿地处罗平县城319º方向,直距约30km处,行政区划属罗平县阿岗镇境内。该煤矿始于1996年建矿开采,生产规模3万t/a,矿区面积0.7751km2,开采标高2030~1880m。1996年获得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核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53000006210645)。2001年12月延续采矿权时变更生产规模(生产规模由3万t/a变更为6万t/a,矿区面积、开采标高不变),但由于项目原有矿井受区位因素限制,不能有效开发利用矿区东部资源未实施扩建工程。2003年再次延续采矿权时变更矿区范围(矿区范围面积由原0.7551km2调整为1.3191km2,开采规模、开采标高不变)。2006年再次延续采矿权,证号:5300000620609,开采规模、矿区面积、开采标高不变。2009年再次延续采矿权时变更开采规模(生产规模由3万t/a变更为9万t/a,矿区面积、开采标高不变),由于煤炭市场及产业政策原因未能完全实施,仅对井筒进行了改造。2017年9月再次延续采矿权,矿区有9个拐点圈定,面积为1.3191km2,开采标高范围为+2030~+1880m,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两年,自2017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6日,采矿规模3万t/a,现核定生产能力为7万t/a,现有3个井筒,分别为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 根据云煤整审[2014]9号,云南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曲靖市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的审查确认意见(第一批),罗平县阿岗镇四号煤矿为资源整合重组类矿井,被整合矿井为罗平县宏源煤矿和下泥落煤矿,机械化改造前核定规模为7万t/a,通过资源整合技改后规模为21万t/a。云南煤矿安全技术中心编制了《罗平县阿岗镇四号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初步设计》,于2017年7月26日取得曲靖市煤炭工业局批复(曲煤复[2017]5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828-365.com审批。分别取得了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和罗平县煤炭工业局关于罗平阿岗镇四号煤矿在全市煤炭产能控制方案中属保留煤矿的情况说明及曲靖市煤炭工业局文件《曲靖市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贫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罗平县阿岗镇四号煤矿产能置换方案的审查确认意见》(曲煤复[2018]178号);本次评价对象为对现有罗平县阿岗镇四号煤矿采矿许可证矿区设计范围进行影响预测和评价,设计范围和采矿证面积一致,均为1.3191km2。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是施工期和运营期材料、原煤、矸石等运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开采沉陷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煤矸石、生活垃圾、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等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大气环境防治对策和措施:①1#、2#储煤场均采用轻钢结构煤棚,三面设置封闭围挡以及喷雾洒水设施。②矸石转运场采用轻钢结构煤棚,三面设置封闭围挡措施,设喷雾洒水设施,周围种植有降尘作用的树木。③皮带机、转载点等煤尘较大处设置喷雾洒水装置;转载点降低装、卸煤时的落差;汽车运输装卸过程采用喷雾洒水防尘措施。④公路运输应加强公路建设和维护工作;运煤汽车不应超载,应加盖蓬布,车厢应经常检查维修,要求严实不漏煤,途经居民集中居住区及其附近的路段限速行驶。⑤加强工业场地绿化和厂区门前出入道路的清扫。 噪声防治对策和措施:①设计对各种矿用机电产品选用时,除考虑满足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外,选型还必须考虑产品具备良好的声学特性。②矿井风机和空压机均考虑设消声器、设减振机座和软性连接,主扇的空压机房设隔声间并安装隔声门窗,风机房采用隔声门窗并在墙面敷设吸声结构控制噪声。③机修车间尽量减少冲击性工艺,并采取封闭作业、基础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④在高噪声建构筑物厂房周围加强绿化,形成一定宽度的吸声林带。⑤运煤道路附近木冲格村段噪声应禁止鸣笛、禁止夜间运输,加强管理等措施加以控制。 固体废物防治对策和措施:①矸石转运场采用轻钢架构顶棚,三面封闭围挡,周边加强绿化。②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定点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门要求处置,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③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经压滤处理后,与原煤一起外售。④机修车间旁设置一个专门的废机油暂存间,将废机油收集于塑料油桶中后,暂存于暂存间中,用于矿山绞车钢丝绳的润滑,禁止乱丢乱放。废机油的暂存及管理严格按照危废要求进行。 地下水防治对策和措施:①减少污染物排放量,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分区防控,机修车间、油脂库、矿井水处理站调节池、污泥浓缩池、矿井水处理站其他区域、生活污水处理站、场区雨污水收集池、储煤场、事故池按一般防渗区防渗处理,井下生产高位水池和工业场地其他区域按简单防渗区防渗处理;②对矿井水资源化:矿井水经处理后旱季全部回用,雨季回用剩余外排;③在矿井水处理站下游木冲格小溪设置一个监测断面,定期监测地下水水量和水质。 地表水防治对策和措施:①新建矿井水处理站,工艺为““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经处理后的矿井水旱季全部回用于地面生产和井下除尘用水,雨季回用剩余外排;②新增一套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ao生物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后达标外排。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表包括个人和社会团体2种,其中当地村庄居民发放50份,收回50份;当地政府部门及社会团体部分发放7份,收回7份。其中个人调查问卷苍蒲田17份,老马街14份,下泥落村3份,戈左村16份;团体包括:罗平县煤炭工业局阿岗煤管所,罗平县阿岗镇木冲格村民委员会,罗平县阿岗镇残疾人联合会,罗平县阿岗镇林业站,罗平县阿岗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罗平县阿岗镇木冲格完小,罗平县阿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居民和社会团体均认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均赞成罗平县阿岗镇四号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的建设。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公众参与调查真实性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