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云南省召开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宣威市设立分会场,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市环保局、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市污普办相关人员共51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总结了2017年以来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阶段的污普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省政府会议结束后,曲靖市政府接着召开全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要求,高度重视普查工作,认真执行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普查质量保证及质量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均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一户一档”,全流程痕迹化管理。依法开展普查数据核查和质量评估,严厉惩处普查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