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2018年4月28日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宣威市环境保护局针对新名录的特点及修改的内容,积极贯彻落实,确保新名录落实到位。
一是认真学习,强化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审批人员通过对照新、旧《名录》内容的学习,深刻领会变更内容,结合我市主要行业的分类管理内容的分析,熟悉各个申报建设项目类别的等级,把握项目中的环境敏感点,把好项目选择关,提高审批效率,为建设单位新建、技改项目报批做好服务工作。
二是强化落实,加大宣传。对照《名录》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从源头上杜绝污染源对环境造成影响,同时加强对修改后《名录》的学习宣传,切实做好解释工作,提高《名录》的知晓率和执行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