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云南省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曲人社专〔2018〕49号)要求,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全市环保系统从事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股份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专业要求
原则上申报人员所学的专业与从事的专业应相同、相近,包括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物理、环境化学、环境生物等专业。
(二)工程师职务评审条件
(1)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三年以上;
(2)大学本科、专科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4)各县(市、区)按照曲人社〔2015〕29号文执行。
(三)高级工程师职务评审条件
按《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环保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云环人字〔2017〕5号)文件规定准备申报材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启用新版本。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再作为职称评定必备条件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不再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评定必备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384号)为准。
(五)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要求
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249号)规定执行。
(六)推荐评审的专业年限和履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9月30日。
三、评审材料
申报评审工程师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份;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教育部门核发的学历认证;
(三)助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岗位聘任书(小合同)复印件,国有企业、非公经济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鉴证签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履职助理工程师以来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履职考核表》复印件;
(六)培训(进修)证书复印件;
(七)获奖证书复印件;
(八)专业学术论文。
四、评审时间
环保工程系列中评委评审会定于2018年9月初召开。报送材料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7月20日。
五、评审要求
(一)申报工程师职务的人员材料按《曲靖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要求认真组织和装订材料,并将材料装入资料袋,并将“一览表”粘贴在资料袋封面。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性强,标准条件严格。申报人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书,严禁弄虚作假,伪造各种证书,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如已评审通过,一律取消任职资格。根据云南省职改办的有关规定,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取消评审资格,两年之内不得申报评审;单位参与作假的,单位两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申报人必须在个人承诺书栏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因提供资料、证件不实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签名须申报人手工签名。
(三)《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样表)可登录828-365.com网站的“下载中心”栏下载,按规定打印装订,并贴近期小一寸照片。按照所从事的专业系列,准确填写专业名称。填写业务自传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表中的“基层单位意见”须由基层单位对申报人员填写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明确有是否属实的意见。推荐意见须写明是否已经单位公示、申报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履职年限、近年考核等次(企业暂不要求)、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评价、符合申报条件的文号及条款,明确是否同意申报的意见等。
(四)非公经济单位申报人员须对获取的最高学历进行认证,国有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对工作以后获取的最高学历进行认证。学历认证可到省教育厅办理,由省教育厅出具相关“学历认证报告”;也可选择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查询费用由本人承担。通过“学信网”查询的,查询结果须由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打印。中专或党校学历等无法查询的,须提供入学通知、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申报人员须提供履职依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岗位聘任书(小合同);国有企业、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鉴证签章的劳动合同。申报人员所提供的合同聘用年限须达到职称评审认定规定年限。
(六)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非相同相近的,须提供专业培训合格证(专业系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在大中专院校进行培训的,须提供专业考试成绩及高校学习证明。
(七)申报材料复印件须对照原件审核无误,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审验人签字、审核时间等。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含派遣制)的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其余的按属地管理,由县(市、区)中小企业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八)报送评审材料时,须同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审核合格后返还申报人;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人员的材料只清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申报人员务必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九)各单位或主管部门须在规定时限内报市环境保护局组织人事科,提前或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申报人员个人报送材料。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曲靖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样表点击下载)
3.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环保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
828-365.com
2018年4月28日
(联系人:徐宏娜,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北园路27号,联系电话:0874—3250081)
附件:1
曲靖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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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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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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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高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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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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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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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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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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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评审材料 |
份 数 |
备 注 |
实 有 材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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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
1 |
按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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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历证件(从最高学历排起) |
1 |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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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现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
1 |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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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执(职)业资格证书 |
1 |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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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现任职期间的聘书、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 |
1 |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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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专业培训证明材料(入学通知及学期成绩表) |
1 |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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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上一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 |
1 |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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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现任职期间的获奖证书 |
1 |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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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学术论文 |
1 |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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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译文及原文 |
1 |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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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 |
1 |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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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装订、装袋要求:1号材料不装订;2-7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凡复印件须有单位审核人审核签章),未尽事项请手工填至空白栏,并按填写顺序装订;8-11号材料装订成一册;以上复印件均采用a4纸双面打印;省行业评委会有材料、装订要求的,从其规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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