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云南会泽黑颈鹤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828-365.com2018年“狠抓落实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各牵头科室、单位要在每月25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局办公室(联系人:李伊,邮箱:qjshbjbgs@163.com ),局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28日前报市狠抓落实办,同时在月初局务会议上通报。
二、认真做好日常痕迹材料建档管理工作。“狠抓落实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是市委市政府年终综合考核指标之一,各牵头科室、单位在年终综合考核时需提供每一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痕迹材料,平时工作中应收集好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828-365.com
2017年3月26日
828-365.com2018年“狠抓落实年”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狠抓落实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曲发〔2018〕6号)精神,结合《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关于对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立项督查的通知》(曲办发〔2018〕7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曲政发〔2018〕4号)要求,为开展好“狠抓落实年”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 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省市“两会”精神,围绕“在全面建成 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全省前列、进入全国地级市 100 强”的目标,坚持目标导向、责任导向、问题导向、督查考核导向、结果导向,崇尚实干,狠抓落实,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追求卓越,奋力谱写曲靖环境保护工作新篇章,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目标任务
(一)持续抓好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1.督促和抓好未完成整改销号的12项整改任务,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准备工作,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按时限要求全面整改到位。
2.根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落实环保督察整改各项机制,确保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责任领导:杨庆东
牵头单位:督察办
配合(责任)单位:各科室、各单位,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二)坚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3.实施碧水青山专项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保国家和省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达81.8%。
4.督促有关县(市、区)实施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协同有关部门努力改善南盘江龚家坝断面、北盘江旧营桥断面水质。
5.实施蓝天保卫专项行动计划,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中有升 ,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7.2%,县级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5%。
6.实施净土安居专项行动计划,分解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建立土壤环境调査评估制度,严控工矿污染、农业污染、生活污染,推进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与修复,加大重金属污染治理和固体废弃物处置力度。
责任领导:安兴荣
牵头单位:污染防治科
配合(责任)单位:监测科、总量科、监测站、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监察支队,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
7.抓好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按照国家部署及《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完成2018年的普查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安兴荣
牵头单位:污染源普查办
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
(三)加强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8.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责任领导:栾云春
牵头单位:监察支队
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
9.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管理和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做好现有3个非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统一运维工作,推进辖区5个国考断面地表水水质自动站建设和设备更新。
10.按照2018年曲靖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有序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按新标准、新要求认真开展污染源自行监测。开展好河长制考核断面监测。
11.加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安装及现场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及运维单位加强管理,确保稳定运行。
责任领导:钱良昆
牵头单位:监测科
配合(责任)单位:监测站、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
(四)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12.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开展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探索开展重点企业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加强环保新闻舆论引导。扩大环保创建覆盖面。
责任领导:袁新华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
(五)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形成环境保护合力
13.强化环境保护统一监管责任。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14.抓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待省级改革方案出台后,抓紧制定曲靖市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与实施方案相配套的工作方案。
责任领导:杨庆东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配合(责任)单位: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
15.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年度工作要点和台账,完成2018年生态环保领域的各项改革事项。
责任领导:袁新华
牵头单位:自然保护科
配合(责任)单位: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
三、工作措施
(一)分级分类,精准化建账管账
坚持以台帐管理为主线,实行“精准化建账、常态化查账、规范化结账”,促进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小、落到实处。
1.精准化建账。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遵循“有目标、可操作、易督查、能考核”的原则,建立重点工作台账,报分管领导审核后,送局狠抓落实办。
2.常态化查账。对照台账按月自检自查、按季度分析评判,按时间进度倒查任务完成情况,按工作推进程度倒查责任落实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找实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3.规范化结账。由局狠抓落实办牵头,于年末对照台账任务落实情况逐项考核,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结账。
(二)压实责任,清晰化明确职责
1.局党组要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领导。党组成员要以上率下,带头做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推进落实的表率,对分管联系的工作,定期研究、统筹推进、督促落实。
2.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紧盯目标任务,强化台账支撑,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目标倒排、责任到人、全力推进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