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师宗县人民政府对2017年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评查,由师宗县环保局选送办理的云南师宗焦化有限公司涉嫌超标排放污染物行政处罚案件荣获第二名。
2017年,师宗县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累计出动车辆102辆次,人员315人次,抽查企业97家,下达环境执法文书36份;依法给予3个环境违法企业或个人罚款、按日连续罚、查封(扣押)等处罚,累计罚款46.2万元;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4起6人;查处“12369”环境信访举报件26件,办结率100%;新核发排污许可证11家,年检排污许可证56家,按时完成师宗煤焦化工、云南天高镍业、师宗焦化、师宗富盛磷电等产废单位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申报登记率达100%。辖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按时完成辖区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重点涉危废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自查工作。有效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