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曲靖环境信息>>第6期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9日  来源:局办公室

曲靖环境信息

 

6

 

 828-365.com办公室                20171210

 

 

曲靖市县(市、区)11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201711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空气质量优良率平均为99.7%。除麒麟区出现1天轻度污染天气外,其余各县(市、区)均未出现轻度污染及以上天气。麒麟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较上月下降了3.3个百分点,其余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与上月持平,均为100%

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从相对较好开始排名,依次为:会泽县、师宗县、马龙县、宣威市、经开区、罗平县、沾益区、富源县、陆良县、麒麟区。监测科 毛雪梅

曲靖市11月水环境质量状况  饮用水: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满足饮用水源水质要求。其中水城水库水质类别为ⅰ类,潇湘水库、西河水库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优。备用水源独木水库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优。

地表水河流:11月份曲靖市辖区内15个国控、省控断面中,类的断面为13个,无劣类断面,类水质类别比例为86.7%,地表水河流水质状况总体为良好。水功能达标断面15个,断面达标率100%。(市环境监测站 张宏)

市级专家组加强对各地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技术指导

2017117日,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在曲靖组织召开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技术审核准备座谈会,县级环保、农业(畜牧)部门分管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各地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技术代表共61人参加座谈会。

会上,来自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的9名业务骨干组成市级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技术审核专家组。专家组讨论划定方案技术审查要点、重点,统一审核标准,明确专家组成员审核分工。

专家组组长对禁养区划定范围、划定范围的准确性、划定方案可操作性、方案总体结构等进行技术讲解,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专家组成员现场答疑,解答各地前期划定工作存在的问题。

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分别对涉禁养区养殖场调查摸底和后续搬迁关闭工作、划定方案技术审核流程及方案公开等工作安排。按计划,各地将于20171210日前完成划定方案报批公开工作。(市环境保护局  张彦昌 )

省站检查组到我市检查指导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测分离工作  201710月开始,国家试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测分离,针对第一个月各地采测分离工作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成四个检查组分别对16个州市环境监测站开展现场检查指导。

116日,省站地表水采测分离工作检查组到我站检查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测分离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我站10月份采测分离试运行中现场采样、样品交接、质量管理、数据审核上报以及与第三方采样单位工作协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技术指导,对我站做好下一步采测分离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和建议,督促和帮助我站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采测分离工作。

117日,省站检查组又会同曲靖市环境监测站及第三方采样单位到南盘江天生桥断面对现场同步采样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曲靖市环境监测将按照省站检查组反馈意见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理顺机制,明确责任,确保今后采测分离工作的顺利开展。苏毅

2017年11月违法案件情况  828-365.com提高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201711月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5起,共计罚款77.63万元,配套办法案件4起,其中,按日连续计罚案件1起,罚款8万元、查封扣押案件2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起。

2017年11月典型案例  20171020日,曲靖市环境监察支队、富源县环境保护局针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超标报警的问题,对云南曲靖德鑫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云南曲靖德鑫煤业股份有限公司90万吨/年焦化技改工程(实际建成45万吨/年)二合一地面除尘站停运、消烟除尘车故障未运行、污水处理站未运行(执法人员到现场时才开机运行)。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登记;其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当事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定。曲靖市环保局于20171030日立案调查,116日经案审委员会研究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的规定,828-365.com于2017117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消烟除尘车、二合一地面除尘站立即恢复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拟处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该公司于20171110日书面向828-365.com提交了《云南曲靖德鑫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828-365.com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曲环处告[2017]16号的陈述材料》,恳请给以减免处罚,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申请。20171113日经曲靖市环保局案审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该公司提出的减免陈述不符合有关减免的规定,对陈述材料意见不予采纳。

会泽县四举措推进环保“放管服”改革  一是加强环评管理,推动可持续发展。严格执行新《环境影响评价法》,把好项目环评准入关,建立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工作联系制度,强化规划环评的约束和指导作用,从源头控制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成立项目环评服务小组,积极主动协调办理环保手续。指导业主自行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规程和审批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共审批环评项目17个,验收新建项目9个。二是严格环境执法,保障环境安全。严格落实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建设项目运营期环保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统一监管职责,加大四类案件查办力度,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共开展环境监察280厂(次),提出检察建议420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4件,其中:行政处罚9件,查封扣押1件,限期整改4件,罚款22.5万元。三是健全工作机制,保护生态环境。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责任清单,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环境保护督察督办力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每周一组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和审批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务。四是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加强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廉政勤政,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吃拿卡要现象。深化环境信息公开,保障群众对环境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依法审批、公正执法,实事求是开展环境监测,及时查处环境污染投诉,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树立环保部门良好形象。做好“12369”环保举报受理工作,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共受理环境污染纠纷举报35件,已办结35件,做到查处率100%,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会泽县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按照市环保局统一部署,会泽县及时组织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县环保局、林业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水务局、旅游局等7家单位联合印发了《会泽县开展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监督检查重点和实施步骤,层层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任务,保证了专项行动顺利开展。云南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不存在探矿、采矿、旅游开发、水电开发、风电开发、太阳能开发、挖沙采石等活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整改落实。绿盾2017”专项行动国家卫星遥感监测5个点位属历史原因形成,准备给予销号处理。经排查,云南驾车华山松省级自然保护区已查处并恢复林地且种植华山松。

为加强对保护区的保护,我县将严格落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二是齐抓共管,形成环境保护强大合力;三是引以为戒,全面排查整改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四是严格督办,形成环境保护高压态势。

(会泽县环境保护局 党理慧、杨秀珠、袁嵘)

会泽县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县级初审工作  为科学规划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场所空间和结构,有效防治畜禽养殖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促进畜禽养殖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会泽县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印发了《会泽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畜禽养殖禁养限养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

划定工作于20175月启动,201710月完成《会泽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编制。按照工作要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7112日组织开展县级初审,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家参加了会议。参会专家结合各自部门职责、工作实际及相关规划等对划定工作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下步将再次征求县直相关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意见建议,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上报审批。(会泽县环境保护局 党理慧 史娟)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家到会泽实地考察   2017119日至13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家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教授蒋志刚、中科院西双版纳植物园研究员曹敏,在云南省环保厅副调研员周际中、县政府副县长朱培成的陪同下,对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进行实地考察。

云南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6年建立,地处长江上游、金沙江一级支流牛栏江流域,位于滇东北曲靖市会泽县境内,总面积为12910.64公顷,由大桥、长海子两个片区组成,为湿地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是云贵高原黑颈鹤的重要越冬地之一,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科研与开发利用价值。为更好地发挥保护区保护功能,云南省人民政府申请将目前位于保护区外的黑颈鹤主要觅食地、夜栖地以及念湖水源涵养区纳入保护区进行有效保护,将保护区内与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矛盾突出、已不具备保护价值的大桥乡人民政府所在集镇及规划区域调出保护区。

主要调整内容为,将位于保护区外的黑颈鹤觅食地、夜栖地以及念湖水源涵养区1265.43公顷保护价值较高的区域纳入保护区,将大桥乡政府所在集镇及规划区域278.12公顷调出保护区范围,将部分位于核心区或缓冲区的人口集中区域调整为实验区。调整后总面积增加987.31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增加47.63公顷,缓冲区面积增加21.37公顷,实验区面积增加918.31公顷。调整后,保护区满足主要保护对象的生存和发展需求,范围和功能区划更加合理,更有利于保护区自然生态系统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有效保护。

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考察后蒋志刚研究员指出,省市环保部门、会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工作,保护区管理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研究、宣传教育、保护成效较为明显,特别是地理信息多维智能空间管理系统、监控管理系统等管理方面已达到了国内一流,世界领先的先进管理水平。

同时蒋志刚研究员指出,保护区内人类活动在全国较明显、特殊,但实现了人鹤和谐相处十分不易。原保护区范围和功能调整方面确实存在不科学合理,认为范围调整十分必要,建议管理部门结合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充分说明保护区范围调整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相关资料的完善,在原有范围调整的基础上再加大调整的程度,以五年内不再进行范围调整为目标,确保今年底在国家的自然保护区评审中顺利审查通过。

云南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宦国跃

宣威市第一个室内变电站按环保要求建成投运  为进一步完善宣威市电网网架结构,更好地满足宣威中心城区负荷发展的需要,提高宣威城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满足经济社会的需要。

宣威市第一个室内《110kv城中(双圩)输变电站位于宣威市龙堡路中段疾控中心西侧,在2016518日开工建设、2017510竣工。项目总投资8193.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1万元、环保投资比例占0.43%。主变容量本s2x50mva110kv输变电线路2回,采用电缆和架空混合架设,分别t110kv虹榕线110kv平榕线,2回线共沟共塔架设,电缆排管2x2.03km,同塔架设2x1.70km;全长约2x3.73km,钢管塔12基。110kv城中(双圩)输变电工程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手续完备,落实批复所提出要求,执行了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环保要求建设完成,运行正常。                        

 

 

 

 

 

 

 

 

 

 

 

 

 

 

 

 

 

 

 

 

 

 

 

 

 

 

 

 

 

 

 

 

 

报:市委李书记,市政府董市长,市人大朱主任,市政协朱主席,市委赵副书记,市纪委田书记,市委宣传部何部长,市政府唐副市长,市人大李副主任、董副主任、聂副主任、高副主任、何秘书长,市政协苏副主席、陈副主席、尹副主席、王副主席、李副主席、杨秘书长,市狠抓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督查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

送:省厅办公室、《中国环境报》云南记者站,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发: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云南会泽黑颈鹤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Copyright ?2016828-365.com.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滇ICP备12005800号-1
联系电话:(0874)3253895    传真:(0874)3253895    邮编:655000
地址:云南曲靖市北园路    技术支持:828-365.com信息科

滇公网安备 5303020200022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