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环境信息
第4期
828-365.com办公室 2017年10月15日
曲靖市县(市、区)9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2017年9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均未出现轻度污染及以上天气,空气质量优良率均为100%。各县(市、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均满足27天限值,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与上月持平。
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从相对较好开始排名,依次为:沾益区、麒麟区、师宗县、罗平县、富源县、马龙县、经开区、会泽县、宣威市、陆良县。(监测科 毛雪梅)
曲靖市9月水环境质量状况 饮用水:监测4个曲靖市市级饮用水源地,6个点位。其中水城水库水质类别ⅱ类,水质状况优;潇湘水库、西河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良好。备用水源独木水库水质类别为i类,水质状况优。9月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满足饮用水源水质要求。
地表水河流:监测国控、省控地表水河流断面15个。水质优良达ⅰ~ⅲ类的断面为14个,无重点污染劣ⅴ类断面;ⅰ~ⅲ类水质类别比例为93.3%,我市地表水河流水质状况总体为“优”;水功能达标断面14个,断面达标率93.3%。(市环境监测站 张宏)
曲靖市9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 2017年9月,曲靖市级审批项目15个,总投资12.44亿元,环保投资5973.61万元。县级审批189个,总投资36.44亿元,环保投资10342.07万元。2017年1-9月份,市级审批项目57个,总投资52.84亿元,环保投资22471.6万元。县级审批722个,总投资228.33亿元,环保投资45583.32万元。(环境影响评价科 高瑾)
唐宝友在市环保局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会议上指出: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整改、务求实效 2017年9月20日,市环保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唐宝友到会指导,并对抓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唐宝友强调,巡视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党内监督的要求,是不断发现问题、修正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党组织肌体健康的要求,市环保局党组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整改、务求实效。唐宝友要求,市环保局党组要充分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真重视、真整改,把巡察反馈的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要对发生在本单位的腐败案件进行深刻反思,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汲取教训。要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际,切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要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严格管理、严肃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决防止党建设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忘掉和制度落实不到位、会议质量不高、无具体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要找准载体,结合新时期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进一步严肃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要结合巡察整改全面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着眼于细、着眼于实,强力推进整改。(办公室 季洪华)
省环保厅下达2017年度环保约束性指标计划 9月25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对各州、市人民政府下达2017年环保约束性指标计划,首次将4项环境质量指标、4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综合为环保约束性量化指标,体现了云南省“十三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协同控的环境监管模式,明确了全省2017年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物防治工作目标责任考核量化指标。曲靖市任务指标为:1.中心城区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98%;2.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不高于35微克/立方米;3.二氧化硫在2016年15.8362万吨的基础上削减2.72%,其中重点工程减排量3503吨;4.氮氧化物在2016年11.5383万吨的基础上削减0.71%,其中重点工程减排量725吨;5.纳入国家、省级《水十条》考核地表水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不低于81.8%;6.纳入国家、省级《水十条》考核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水体比例不高于9.1%;7.化学需氧量在2016年6.7213万吨的基础上削减0.22%,其中重点工程减排量1436吨;8.氨氮在2016年0.8622 万吨的基础上削减0.08%,其中重点工程减排量81吨。(总量科 张彦昌)
曲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成果丰硕 自全面深化改革3年以来,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紧密结合实际,聚焦重大问题、重点任务、重要方案,抓住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关键节点,统筹谋划、真抓实干,取得了显著成效。建立市、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发放抵押贷款8.7亿元;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出台了《曲靖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并组织进行考核,开展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区管理,规范征收水资源费;率先在全省研究制定了《曲靖市中心城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负有环境噪声监管职责部门的责任,并公布了各相关部门的举报电话,解决了群众投诉无门,敷衍塞责的问题;制定了《曲靖市排污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排污费专项资金使用途径、项目安排、监督管理等程序;率先在全省出台了《曲靖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奖惩办法》,将减排工作成效与财政转移支付紧密挂钩,化解了在综合考核中分值占比偏低、考核力度偏弱等问题;建立了环境执法行政与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形成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和生态严重破坏行为的高压态势,从根本上解决了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和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制定了《曲靖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建立了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与贵州省黔西南州建立黄泥河环境协调监督保护跨省工作机制;拟定了南盘江跨界河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试点方案等创新性改革事项;紧紧围绕“条规合一”工作,编制了《曲靖市麒沾马全域空间规划》;划定并坚守湿地红线,制定了《曲靖市湿地红线划定指标和方法》;初步制定了《曲靖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制定了《曲靖市科技创新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制定了《自然资源评估方案》;规范设置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初步完成会泽驾车、富源十八连山、沾益海峰、沾益珠江源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设置工作;全面梳理环保监测监察人员编制、队伍结构现状,开展了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调研工作;《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立法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担任23条主要河流、13座重点水库的河长,全力保护好珠江源头生态环境。在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中,曲靖出台了最严的《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办与通报制度(试行)》。(自然保护科 李红琳)
曲靖市自然保护区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 曲靖市现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24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4个,市级4个,县级15个。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刻汲取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的教训,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快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治理。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全市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环境保护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通过开展系列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活动。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问题中指出的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已销号,自然保护区内矿产资源开发活动调查和清理工作已完成,整改工作正按要求稳步推进。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卫星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工作已完成。通过开展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加强准入审查,避让自然保护区,否决一批对自然保护区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优化一批项目的建设内容。针对开发与保护矛盾,组织开展了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沾益海峰湿地保护区、富源十八连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师宗菌子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论证、申报工作。组织完成了《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立法申报工作。(自然保护科 李红琳)
会泽认真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核查 9月13日、14日,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现场实地监督检查组周际中副调研员等一行五人对云南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就“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问题核查清单中指出的5个问题进行了逐一现场核查,通过核查这5个问题均是1958年建设跃进水库的水电设施,分别处于保护区的缓冲区及实验区,属历史上形成的,建议按程序上报,销号处理。检查组一行还同时对历次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检查进行了核查,要求逐一建立台账,达到整改要求的及时“销号”,同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今年来,会泽县委、政府认真吸取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教训,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保护工作力度,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提出了具体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期及责任人。(云南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师宗县环保局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2017年,师宗县环保局在开展东风水库径流区综合连片整治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围绕境内南盘江段、雄壁煤矿区和竹基下补召、乌白等流域及周边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做好境内南盘江段环境综合治理,师宗县环保局会同县农业、林业、水务、安监等部门进行了前期调研,将治理重点确定为河道修复、生态修复、加大江面污染物清理及沿岸“三堆”清运力度,扶持引导沿岸群众实施“一池三改”等。截止目前,争取煤矿区生态恢复治理资金100万,竹基镇2个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点工程有序推进,下补召村50余个氧化塘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乌白村氧化塘建设也已全面启动。(师宗县环保局)
宣威市扎实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开展了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组织完成辖区内25个市、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依法关闭违法企业1户,建成水源保护区防护隔离设施1.7公里。二是全面排查工业企业,确保群众用水安全。联合工信等部门对辖区内化工、冶炼、造纸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经查,有重点排污企业14家,其他排污企业869家,无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油、电镀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工业企业,城市建成区等环境敏感区内无钢铁、造纸、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有钢铁生产企业1户,企业无炼焦生产线,无钢铁企业焦炉干熄焦技术改造任务。有化肥生产企业2户,生产复合肥和有机肥,不涉及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任务;三是启动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暨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制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方案,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及修改,目前方案已经正式印发。计划10月底前完成禁养区限养区边界核定,并做出编制方案,11月10前完成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并做出编制方案。(宣威市环保局 徐菲 吕维谦)
曲靖市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2017年7月25日至9月20日,曲靖市开展了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砖瓦企业环评制度执行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52人次,排查砖瓦企业455家。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针对砖瓦企业存在的环保手续不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到位等问题,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制定了砖瓦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分类处理,明确整治要求、工作措施和整治时限,确保砖瓦企业环境问题整改到位。市环境保护局成立了砖瓦行业环保督查组,深入陆良县、马龙县开展重点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砖瓦企业存在的问题予以分析研判,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工作思路和要求,推动各地落实相关责任。(市环境监察支队 )
宣威市多措并举加强加油站环境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加油站环境管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宣威市环保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加油站环境监管。一是开展了加油站专项验收检查。检查内容为加油站的环评和环保验收手续办理情况,油气回收设施安装情况以及是否按要求配套建设隔油池等。经查,辖区内部分加油站已完成隔油池建设和油气回收装置安装,正在申办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其余加油站正在进行隔油池建设和油气回收装置安装;二是联合商务部门开展了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处理设施建设情况排查工作。经查,全市加油站现有单层罐37个,双层罐32个,所有地下油罐均按国家要求建有防渗设施,各油站均安排有专人负责定期对监测井进行检查,2017年1至8月全市未发生加油站地下油罐渗漏事件;三是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要求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必须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油气回收装置安装任务,并保持回收装置正常使用。对逾期未安装、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企业,将严格按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立案查处。(宣威市环保局 杨飞 徐菲)
市环境监察支队以稽查提升大练兵成效 近期,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宣威市、开发区、罗平县开展了环境稽查工作,重点对“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随机抽查名单、随机抽查排污单位(分类)名录、1月—6月随机抽查任务抽取记录、随机抽查检查记录、随机抽查结果公开情况(含公开查询方式)等内容开展稽查。本次稽查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着力查找“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稽查中存在的问题与宣威市、开发区、罗平县交换了意见,并要求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梳理,规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程序和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填写了《环境监察稽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要求明细表》,并下达了《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下一步,市环境监察支队将认真总结“双随机一公开”取得的成效,以本次稽查出的共性问题为导向,督促各县(市、区)整改,全面提高全市环境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力推全市环境执法大练兵练出成效。(市环境监察支队 )
宣威市严格项目管理和监管执法 一是加强同规划、发改、工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坚持源头预防,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1月—8月,共审批报告书、表项目13个,备案登记表项目110个,无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无选址不合理、污染防治措施不可行、不符合总体规划和总量削减指标新建项目;二是严格落实“网格化、全覆盖”监管措施,今年来共出动监察、监测人员1597人次,对国控、省控和环境网格化重点监管企业开展现场检查、监测。对存在未批先建、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的7个煤矿和1个养殖场立案查处,共处罚款94.6万元,督促宣威磷电等存在环境问题的一批企业完成了限期整改。(宣威市环保局 徐菲 吕维谦)
曲靖市启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 9月13日 ,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启动曲靖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督查工作,将对1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50家重点产废单位、10家一般产废单位严格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在12月31日前在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
市环境监测站完成2017年度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采样工作 9月12日—9月17日市环境监测站完成了对富源、会泽、陆良、罗平、马龙、麒麟、师宗、宣威8个县(市、区)“历史点位”共42个土壤样品的采集工作。此次采样是土壤环境监测质量国控网基础点位及背景点位建立后,首次使用 “样品采集移动终端”,采样技术人员通过使用“样品采集移动终端”搜索目标点位,识别采样点与目标点的偏差范围和上传采样信息,实现精准采样。监测项目包括理化指标、无机项目、有机项目和特殊污染物。此项工作的开展将为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提供有效科学依据,为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奠定基础。(市环境监测站)
麒麟区一食品厂被责令停产整治并处应缴排污费三倍罚款 8月31日下午,云广金色热线网友投诉麒麟区三宝街道三宝粮管所附近有食品作坊浓烟滚滚、怪味难闻、污水直排南盘江。9月1日上午10:00,麒麟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被投诉的为云南好味来食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锅炉使用生物质燃料,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不正常。经监测,锅炉废气排放满足标准限制要求,外排废水超出标准限制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的相关规定,麒麟区环境保护局依法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并处以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三倍的罚款。目前,该企业已停产整治。(市环境监察支队 刘卓)
简 讯
【行政处罚】 2017年9月,全市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共计10起,罚款共计35.045万元。(市环境监察支队 刘卓)
【环保投诉】 2017年1—9月,曲靖市12369环保举报平台共接到举报投诉300件:曲靖市级49件、麒麟区133件、马龙县6件、陆良县27件、师宗县5件、罗平县7件、富源县22件、会泽县7件、沾益区21件、宣威市20件、经开区3件;其中,受理247件,不受理53件,已办结215件,办理中32件,办结率为87%;其中,涉及水污染投诉34件、大气污染投诉155件、固体废物污染投诉7件、噪声污染投诉99件、电磁辐射投诉3件、生态破坏投诉1件、其他污染90件。(12369办公室 张映虹)
【项目评估】 2017年9月,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共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4件,已对其中9个项目召开了技术评审会,共出具 14个技术评估意见,对14个环评单位进行了考核。(市环境评估中心 孔慈明)
【基层党建】 为确保2017年党建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环境科学研究所联合党支部于9月25日召开支委会,就规范化党支部建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工作进行了再研究、再安排和再部署,明确了第4季度党建工作内容、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市环境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