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加强2017年“五一”、端午节期间作风纪律建设的通知》(曲纪发电〔2017〕1号)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进一步加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2017年“五一”、端午节期间严明纪律作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央纪委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作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措施,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深化整治力度,不断加强执纪问责,在推进纪律作风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工作成效。党中央明确提出,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亮丽“名片”,向党的十九大作出报告。这既是对全党提出的目标任务,更是对全党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责任,切实担当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持之以恒抓整治、驰而不息促深化。各科室、单位主要领导要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动真碰硬解决突出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突出问题方面,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推动中央精神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
各科室、单位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省委《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曲靖市国家公职人员非工作时间监督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请示报告会议文件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外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备。
三、严格监督检查
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四风”问题,切实加大执纪监督力度,结合“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和“狠抓落实年”活动等加大对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宣传报道,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早警示。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监督方式,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的举报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监督电话:0874—3253389
中共828-365.com党组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