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曲靖市实行生态保护分区管理,根据区域功能定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生态环境状况,将各县(市、区)分别划定为环境质量改善核心区、污染治理重点区、绿色产业发展辐射区。扎实推进绿色生态创建工程,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学校3所、绿色社区2家,省级绿色学校62所、绿色社区17家,市级绿色学校316所、绿色社区47家,省级环境教育基地4个。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4个、省级生态乡镇35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市级生态村380个,争取到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13个、资金2563万元,省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13个、资金993万元。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做好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争取到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专项资金895万元,成功恢复湿地2000亩、草地5000亩,推进黑颈鹤科研监测,建成保护区视频监控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开展卫星跟踪监测及环志研究。
“十三五”期间曲靖将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科学划定禁止开发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生态红线,明确红线区域准入事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整合资源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乡、整县推进工程,加强农村环保技术服务,因地制宜推广“两污”治理技术和环境管理方式,开展农村环境保护责任制试点。积极推进南盘江、牛栏江跨界河流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开展南盘江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试点。理顺环境监管机制,建立曲靖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加快绿色生态曲靖建设步伐。(唐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