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环境监测站
1.承担曲靖行政辖区内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2.负责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3.承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和调查监测;
4.承担为环境管理服务的其它监测工作;
5.编制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环境监测年鉴、年报等各类专题技术报告;
6.承担全市环境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技术交流和监测人员培训。
7.完成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曲靖市辐射环境监督站(与市环境监测站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目前无编制)
1.承担全市辐射环境例行监测工作,收集、分析辐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同级环保主管部门和省站呈报辐射环境监测质量报告;
2.承担辖区内核技术开发和应用、电磁辐射的建设项目的环评监测和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3.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调查处理工作,参与解决因辐射污染引起的民事纠纷、信访和投诉,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4.开展辐射环境领域的科研及辐射环境保护的宣传与教育工作;
5.完成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环境监测站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4日 来源: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