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有关环境监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
2.依照828-365.com委托,依法对行政区域内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排放污染物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实施情况,污染减排项目执行情况,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防护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协调、督促、指导、稽查全市排污费征收工作,必要时对排污者直接征收排污费;
4.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跨县域及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并参与处理;
5.负责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受理接待,负责环保投诉调查处理;
6.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督促隐患整改;
6.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
7.组织全市环境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
8.完成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环境监察支队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4日 来源: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