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环境质量状况的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包括:
1.组织编制和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组织编制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监测信息;
2.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点),组织开展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3.指导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站建设,负责监测机构资质审查和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监测机构和在线监测运维单位管理;
4.组织实施全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承担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的监测管理;
5.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在线监测工作,做好在线监测有效性审核工作;
6.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工作;
监测科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4日 来源:局办公室